市委网信办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办)作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二)负责处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研究起草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根据职责权限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起草、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全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交流合作。
(四)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五)负责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网上评论工作和“网军”队伍建设,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指导和管理本市和落地网站,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净化网络环境;组织协调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斗争工作;规划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六)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依法规范互联网舆情服务市场。
(七)推动全市互联网阵地建设,负责属地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八)推动全市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服务和管理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进网站党建、团建工作;推进网络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网上统战工作。
(九)依法负责全市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指导协调全市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安全审查等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以及网络行为主体身份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统筹协调移动互联网管理。
(十)协调推进全市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市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信息网络行业安全审查。
(十一)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负责门户网站群设计研发、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应用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应用和全市党政机关互联网统一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无纸化办公;负责市行政中心机房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网建设、技术指导和运维工作。
(十二)指导、检查、推动市有关部门、县(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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